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遴选管理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1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文〔2022〕175号)等要求,为保障我省土壤剖面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拟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剖面外业调查采样和剖面标本制作单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详见附件。 附件: 1、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筛选土壤剖面外业调查采样单位的通知(闽土普办〔2022〕12号) 2、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剖面外业调查采样单位申请书 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