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记者从辽宁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以来,省财政已精准高效下达资金235.3亿元,全力为防灾减灾、救灾救助、灾后重建等工作提供保障。 据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辽宁省充分利用增发国债等资金政策,以问题为导向优化支出结构,筹措超200亿元精准支持灾害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支持包括水利设施、危旧桥梁、老旧小区和高危农房改造,以及矿山、危化和地质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支持全省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建立省级救援队伍,开展省级应急物资储备和救灾演练等,全面提高辽宁省洪涝等灾害防御能力。同时,年初编制省本级预算时,足额预留省级应急资金、预备费、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专项资金。相关努力,在今年的灾害防治和救灾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今年汛期,一系列灾情险情发生后,各级财政部门快速响应。省财政启动救灾和重建资金快速核拨机制,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限、容缺办理、增加拨付频次,做到收到上级资金后、相关受灾数据核准后、省启动应急响应后,即日下达资金,视情况将资金直拨到县(市、区)。在此期间,及时分配下达财政部下达辽宁省的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7.25亿元,并快速下达和预拨省级救灾资金2.5亿元,高效精准支持灾区开展搜救受灾群众、抢通抢修、倒损房屋重建等应急处置工作。 灾后重建工作关系百姓福祉。省财政厅成立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加强与省直部门协调配合,会同应急、农业、水利、发改、交通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全面梳理相关资金政策,对应灾后重建方案和规划任务,做好政策衔接,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叠加效益,并且分轻重缓急,归口筹措资金向灾区倾斜,形成各级各类资金合力。截至目前,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已筹措各类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41.5亿元,其中,省财政下达资金34.5亿元(中央资金22亿元,省级资金12.5亿元),市以下筹集7亿元。同时,针对葫芦岛、丹东等受灾地区救灾任务重,省财政加大对“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情况的监测调度力度,强化预警防控,定期调度,兜牢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