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举措,而资金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其使用监管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的成效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对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走访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及有关地区的调研,深入分析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旨在为提升乡村振兴资金监管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参考。
深刻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筑牢思想根基
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战略高度。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并反复强调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常态化推进,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整治成效。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这要求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从理论层面来看,乡村振兴资金的合理使用与监管,是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改善以及社会的稳定和谐。只有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让广大农民共享发展成果。这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关乎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群众的信任。
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在实践中,我们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农业农村部的部署要求,将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时间和精力,投入全部要素保障,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硬招实招。例如,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每一项任务都能得到有效落实,每一个环节都能严格执行到位。
全面排查问题,精准选取切口
聚焦重点领域,明确排查方向。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集中在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和乡镇财政资金。按照“拉网式、全覆盖”的要求,对2022年以来各级下达的资金进行深度排查。这是因为这些资金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乡村发展的基础,如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是对农民生产生活的直接支持,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关键领域,乡镇财政资金则是保障乡镇各项事务正常运转的重要支撑。
重点选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农机购置补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4个“小切口”项目,这些项目涉及农业生产的多个关键环节,与农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在以往的监管中容易出现问题。通过对这些项目的深入排查,以点带面,发现资金使用监管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创新排查方式,剖析问题根源。在排查过程中,坚持省、市、县、乡四级联查,充分利用信访举报、舆情反映、监督检查、巡视巡查等多方面情况。这种多渠道、多层次的排查方式,可以从不同角度发现问题,提高问题排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通过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打深井”式深挖,对问题进行分级分类,深入分析研判,建立详细的清单台账。
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监管实效
完善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实现动态实时监控。健全优化“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系统功能是强化数字赋能的关键举措。通过及时填报更新项目信息,严格审核相关内容,可以实现资金项目全生命周期在线监管。这不仅提高了监管的效率,还增强了监管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该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资金的流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出预警。同时,通过对大量数据的分析,可以发现资金使用中的规律和问题趋势,为制定监管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推动平台有效衔接,拓宽多元监督渠道。推动“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与“省纪委监委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的有效衔接,打造“一网通管、双向联动”的智慧监督体系,是创新监管模式的重要探索。通过推行“资金政策、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资金分配、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六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纪检部门的监督,实现“智能预警 - 部门整改 - 纪委督办 - 群众评价”闭环管理。
构建长效机制,筑牢监管体系
完善制度体系,规范管理流程。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制度体系是保障资金监管长效性的基础。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审批流程、监管要求等内容,确保资金管理有章可循。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使其不断适应乡村振兴工作的发展变化。
例如,省农业农村厅出台“三三制”工作法,要求做到三分之一精力依法依规分配好资金、三分之一精力抓好服务及行业管理、三分之一精力抓好监督检查;建立项目评审制度,制定农业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联审联验工作规程、专家库管理办法,实行专家评审和行业部门意见相结合,有效打通信息“茧房”,切实杜绝“多头申报、重复补助”现象;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将项目划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明晰资金管控“路线图”,真正做到项目资金风险管控“对症下药”;建立分层监督制度,明确省、市、县三级项目资金管理责任,确保每个项目资金都有专人负责,对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分配、实施、验收、支付”全生命周期负责,真正织密项目资金监管“责任网”。
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乡村振兴资金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加强部门协同合作至关重要。建立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信息资源,共同研究解决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在项目申报、实施和验收过程中,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合力。
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排查问题、强化数字赋能以及构建长效机制等多方面的努力,能够有效提升乡村振兴资金的监管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愿景。在未来的工作中,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监管措施,适应乡村振兴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推动乡村振兴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作者单位:福建农林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