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雍敏 邓卫哲)7月30日,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8月13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专题发布会,详细解读《规定》的立法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及创新亮点。
《规定》采取“小切口”立法形式,聚焦民营经济发展重点难点问题,高位谋划法律规则顶层设计,把竞争中性原则作为立法起草的核心原则,细化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突出制度集成创新,为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从内容看,《规定》呈现诸多立法创新点,特别是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权益保护以及民营经济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吸收实践经验,给出了务实管用的举措。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自海南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上线以来,已帮助民营企业办结各类营商环境诉求8000余件,解决了一大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问题,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了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海南将继续聚焦民营企业关切,不断健全涉企服务长效机制,持续擦亮“海南自贸港为您服务”品牌,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民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规定》涵盖多项金融支持措施,海南将持续开展金融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行动,进一步畅通和拓宽民营经济组织融资渠道,提升民营经济组织融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