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力度,近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印发《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5+3”工作举措,通过五大专项行动和三大重点工程,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三农”质效,助力辽宁乡村全面振兴。
《通知》指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要重点聚焦五大专项行动。一是开展涉农贷款扩面提速行动。2025年全省金融机构新增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政策性银行要重点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发展,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围绕粮食生产、特色产业、农业科技等领域创新服务,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坚守支农支小定位,充分利用深耕本地优势,努力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信贷渗透率。二是开展支农支小再贷款提质增效行动。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各市分行要加强政策督导,地方法人银行要创新“再贷款+”产品,提高支农支小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开展涉农融资成本降压减负行动。金融机构要优化定价机制,推动涉农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贷款贴息政策,推广“设施农担贷”等金融产品,切实降低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四是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拓展行动。推动农业设施和生物资产抵押贷款实现常态化运行,开办业务的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展覆盖面。五是开展农村金融生态优化行动。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助农取款服务,加强移动支付普及,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不断提升农村金融安全水平。
《通知》强调,要精准支持乡村振兴关键领域,积极实施三大重点工程。一是实施金融服务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程,助力全省粮食产能稳步提升、重要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二是实施金融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工程,加大对粮油、畜禽、水产等千亿级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的金融支持,助力农产品加工企业转型升级。三是实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创新工程,深化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提升涉农企业融资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