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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发放全省首本设施农用地及地上农业设施产权证——农业设施有了“身份证”
2025-09-30 18:09:00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华黎

本报讯(记者张辉通讯员陈震)“有了‘红本本’,我们的农业设施就有了‘身份证’。”9月29日,建宁县均口镇修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吴凤鸣,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到了全省首本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产权证。

建宁是全国最大的县级种子生产基地,同时也是重要的烤烟生产基地,农作物烘干需求旺盛。2022年,修竹村通过村企合作,流转20多亩土地,建设“烟种连作”产业服务中心,集中为周边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该中心配备10台谷物烘烤机、30座标准化烤烟房,一次可处理17万公斤水稻种子、30担烟叶。

然而,和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同,这些农业固定资产没有自己的“身份证”,面临着流转难、融资难等困境。“经营设施农业,亟需一粒‘定心丸’。”吴凤鸣说。

为设施农用地及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就是设施农业经营者所需要的“定心丸”。

今年,建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建宁县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办法(试行)》,从登记范围、办理时限、申请流程到材料清单、注销情形等方面,为这项工作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

“我们借鉴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方式,对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新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生产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农村土地经营权/农业生产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两个子项。”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余云山说,在专属业务板块内,工作人员可一次性录入土地坐落、面积等用地信息,以及设施建设规模、结构、产权人等资产数据,实现“土地与设施同库管理、权利归属源头统一”的一体化管理模式。

很快,全省首证在建宁落地。吴凤鸣的“红本本”上明确载明,权利类型为“土地经营权/农业生产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涉及13618平方米设施农用地,6幢农业生产设备用房,包括1幢烘烤房、1处检验检疫场所、1处存储场所、3处分拣场所。

“我们的生产设施有了法律‘护身符’,后续扩大经营规模就更有底气了。”吴凤鸣说,有了这本产权证,未来还能通过三明市的生态产品交易服务平台开展流转交易,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

余云山表示,建宁将以此次发证为起点,持续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保障与产权保护,优化服务流程,让改革红利更快、更精准地惠及农业生产一线,推动设施农业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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