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单位: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您所在的位置 > 乡村振兴频道 > 动态资讯 > 正文
农业农村部部署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渔船安全生产工作
2025-12-29 17:02:17   来源:农民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林华黎

  12月24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强化元旦春节期间渔船安全生产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各级渔业渔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元旦春节期间渔船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安全风险分析研判,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治安全检查走形式、整改整治做样子、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现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海洋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全面开展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督促船东船长严格落实渔船每次出海前安全隐患自查,按照本地抽查比例要求开展登船检查,重点落实防大风、防碰撞、防漏水、防侧翻、防火灾、防中毒的“六防”要求,确保渔船“不安全不出海”。落实好《关于开展刺网渔船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不漏一船。

  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应急值守,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渔船安全应急值守有关的通知》要求,要完善渔港渔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升处突效能,做到“迅速响应、精准处置、及时上报”。各地要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健全船籍港地与靠泊港地协同监管机制,船籍港和靠泊港共同确认长期异地渔船清单,形成管理闭环,严防渔船失联失管。

  通知要求各地要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渔民返港上岸过节的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积极营造“安全生产、平安过节”的浓厚氛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